契丹國志卷之二十
[二七]歲次壬午「壬午」原作「癸未」,誤,據長編卷一百三十七改。
[二八]弟大契丹皇帝謹致書于兄大宋皇帝闕下「契」上「大」字原闕,據長編卷一百三十七補。
[二九]共遵誠信「信」原作「紀」,從席本及長編卷一百三十七改。
[三○]修壕葺塞長編卷一百三十七作「淘壕完葺」。上文宋真宗澶淵誓書亦作「淘壕完葺」,同于長編。
[三一]炳若日月席本及長編卷一百三十七作「炳若日星」。
[三二]每年增絹一十萬匹銀一十萬兩搬至雄州白溝交割長編卷一百三十於「銀一十萬兩」下多「前來銀絹」四字。
[三三]並依舊例「例」,長編卷一百三十七作「外」。
[三四]其見堤堰水口「見」字原闕,據長編卷一百三十七補。
[三五]南朝河北沿邊州軍「州軍」二字原闕,據長編卷一百三十七補。
[三六]無故不得大段添屯兵馬「屯」原作「進」,據長編卷一百三十七改。下句「如有事故添屯」可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