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纪二
〔八〕
“阳对曰”,四库全书考证云:“按东观为本朝之史,不应称帝名,当属后人所加。”
〔九〕
“年”,此字原无,类聚卷一二引有,今据增补。
〔一0〕“三岁进爵为王”,原无“进”字,类聚卷一二引有,今据增补。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:“建武十五年封东海公,十七年进爵为王。”
〔一一〕“容貌壮丽”,书钞卷一引此一句。
〔一二〕“亲密九族”,书钞卷六引此一句。
〔一三〕“诏废郭皇后”,原无“诏”字,类聚卷一二引有,今据增补。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七年载:“冬十月辛巳,废皇后郭氏为中山太后,立贵人阴氏为皇后。”
〔一四〕“以上为皇太子”,此句类聚卷一二引作“上以东海王立为皇太子”。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九年载:“六月戊申,诏曰:‘春秋之义,立子以贵。东海王阳,皇后之子,宜承大统。皇太子彊,崇执谦退,愿备藩国。父子之情,重久违之。其以彊为东海王,立阳为皇太子,改名庄。”
〔一五〕“治尚书”,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:“师事博士桓荣,学通尚书。”桓荣传云:“建武十九年,年六十余,始辟大司徒府。时显宗始立为皇太子,选求明经,乃擢荣弟子豫章何汤为虎贲中郎将,以尚书授太子。世祖从容问汤本师为谁,汤对曰:‘事沛国桓荣。’帝即召荣,令说尚书,甚善之。拜为议郎,赐钱十万,入使授太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