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三百三十四
○乙巳。上行围。
○是日。驻跸六道河御营。
○丙午。赐蒙古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、额驸、台吉等食。
○谕内阁、每年由盛京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官员兵丁内。拣派善猎人员三十名随扈进哨。射猎牲兽。原恐伊等技艺渐至生疏。是以令其随围演习。惟黑龙江之索伦、达呼尔等、技艺本能娴熟。且在该处亦时常习猎。若每次派善猎人员照例前来。路途遥远。恐伊等未免糜费。著交该将军特依顺保、嗣后将随围之黑龙江善射人员三十名。裁减一半。其余习围人等亦应酌减。以节兵力。至盛京吉林应来随围人等、著照旧拣派。
○又谕、据庆溥等面奏、防御乌尔衮泰、曾于十八年闲在北哨门红桩外拏获周万春等三犯偷买木植一案。交承德府审讯。其二犯陆续监毙。将周万春解省覆审。该犯在省翻供。经臬司瑺弼关提乌尔衮泰赴省质讯。著方受畴即派员将周万春解交刑部。乌尔衮泰著解任、交庆溥同全案卷宗一并解送刑部。秉公审办。如乌尔衮泰系属诬良。照例治以应得之罪。若周万春偷买木植属实。又复狡供翻异。即行加等治罪。
○赏看守黄土坎等七处行宫弁兵半月钱粮。
○是日。驻跸张三营行宫。
○丁未。旌表守正捐躯山东聊城县民妇李赫氏。
○命五城于冬春二季设厂煮赈。
○是日。驻跸波罗河屯行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