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四百二十四
○以江南江安苏松粮道所属粮价未平。命缓买各帮丁行月等米。
○缓徵陕西榆林、府谷、二县歉收贫民折色耔种银。
○辛亥。以国史馆缮写大清一统志成。予提调官翰林院侍读杜<?乔羽>等议叙有差。
○壬子。孝庄文皇后忌辰。遣官祭昭西陵。
○谕内阁、銮仪卫奏、恩利银库滋生银两。典置地亩。本年应徵租银。除解到外。尚欠一千八百三十八两零。并节年旧欠。共银十九万一千五百余两之多。此项租银。系该衙门办公之用。自应按年徵收。不得任其拖欠。著顺天府、直隶总督、严饬各属。务将前项租银迅速催解。不许再有延宕。
○先是步军统领衙门奏、向来旗营官员。遇有办事错误。核其情节不致严参。而又无处分专条者。仅予记过。不足示惩。请嗣后实行罚俸。不准抵销。下兵部议。至是议奏、公罪应准抵销。私罪不准抵销。得旨、著该部另册存记。即作为步军统领衙门专条。此外概不得援引。
○上以岁暮祫祭太庙。自是日始。斋戒三日。
○癸丑。以京畿雪泽尚未深透。上诣大高殿祈雪。命皇四子奕詝诣天神坛。皇五子奕誴、诣地祇坛。皇六子奕?、诣太岁坛。行礼。惠亲王绵愉、诣宣仁庙。凝和庙。瑞郡王奕志、诣昭显庙。时应宫。拈香。
○江苏巡抚李星沅奏报抵任日期。得旨、朕看汝年富才明。学优品正。甚有厚望于汝。谅汝亦必能体朕用人之苦衷也。勉益加勉。毋怠毋忽。
○朝鲜国使臣李宪球等三人。越南国使臣张好合等三人。于神武门外瞻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