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百六十
○谕内阁、前因麟庆奏、请改挑义字河头。当降旨令该署河督再行详查具奏办理。兹据奏称、山盱厅属义字引河。历经启放。近值连年湖水盛涨。力甚猛迅。坝底自由身以下。逐段跌深至三四丈不等。堵闭时绕避深塘。向外圈越。不特倍增艰险。抑且多费不资。若改挑义字河头。河形虽稍湾曲。一经顺势兴挑。开放可期畅顺。既据该署河督查勘明确。自应迅速改挑。以护堰工而资宣洩。著户部于该省就近藩关各库拨给银十七万两。迅即解工。俾资赶办。该署河督即督饬所属认真办理。务使工坚料实。毋任草率偷减。工竣亲往核实验收。造册报部核销。
○修福建福宁镇水师战船。从总督程祖洛请也。
○壬申。谕内阁、伊萨克前在军营。著有劳绩。兹来京当差。已阅数年。该郡王年逾六旬。在京患病。自系不习水土。著加恩驰驿即回本处调养。以示体恤。病痊后由库车办事大臣奏明。再行赏给差使。
○河南巡抚桂良奏报接印日期。得旨、看汝才具人品。必能成就。万勿自弃。勉之又勉。以副朕得人之愿也。
○命钦差工部右侍郎赛尚阿、驰往湖南查办事件。
○实授奕颢礼部尚书。以漕运总督恩铭、为都察院左都御史。兼镶红旗汉军都统。仓场侍郎朱为弼、为漕运总督。调兵部左侍郎王楚堂、为仓场侍郎。转兵部右侍郎龚守正、为左侍郎。实授史谱兵部右侍郎。
○赠故礼部尚书昇寅、太子太保。赏银三百两治丧。予祭葬。谥勤直。
○癸酉。上诣皇太后宫问安。
○御懋勤殿。勾到朝审情实罪犯。停决官犯一人。斩犯五人。绞犯二人。余七人予勾。
○刑部尚书戴敦元、因病解任。以工部尚书史致俨、署刑部尚书。服阕尚书王引之。署工部尚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