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一百四十四
○户部议准、广西巡抚苏成额疏报、天保县开垦水田二十七<?土韦>。照例升科。从之。
○庚辰。上诣皇太后宫问安。
○谕内阁、嗣后凡遇朕御养心殿召见时。除内廷诸臣。例得由内右门行走者。仍照旧行走外。其余文职三品以上。武职二品以上。各大臣内有年逾六十五岁者。均加恩革奏事处官员。带领一体由内右门出入。以示体恤。
○又谕、绵课之子奕<?土八买>、现已降为郡王。所有护卫官员等项。著照例裁汰。其军功亲王分内所得金册金宝。著无庸撤回。
○辛巳。谕内阁、屠之申奏、查抄牛坤原籍家产一摺。已革内阁侍读学士牛坤原籍家产。据该护督查明该革员已改籍大兴。原籍天津并无产业。惟查出蓟州平谷两处。有祖遗墓田祭田。并牛坤自置房地。一并查抄。除天津、蓟州、平谷等处坟地祭田家祠庄房。并已连契纸给予伊侄牛锦居住房屋一处。俱著免其抄没外。其坐落蓟州地十三顷。经该护督究明系牛坤自置之产。查无契据。讯之代买地亩之夏文仲。不能供明地价确数。著顺天府府尹即传提牛坤家属。查起原契。送交内务府入官。毋任稍有隐饰。
○谕军机大臣等、奕颢奏、主祭宗室当差拮据。请每月各赏给津贴银八两。各添给养赡地五顷等语。宗室奉恩将军福嵩阿等六员。祗承祀典以来。因生齿日繁。所得俸银地租。不敷用度。自应量为体恤。惟据该将军所请、将已革庄头方豁然名下入官地亩。每员拨给五顷。令其自行招佃取租。此项地亩究有若干。著奕颢查明当时入官顷亩确数。覆奏到日。再降谕旨。将此谕令知之。
○命翰林院编修池生春、在南书房行走。
○以两淮盐运使佟景文、为广西按察使。
○蠲缓浙江富阳、建德、淳安、遂安、桐庐、分水、仁和、钱塘、海宁、临安、乌程、德清、诸暨、十三州县被淹田地。新旧额赋有差。并贷富阳县贫民谷石。赈建德、淳安、遂安、桐庐、分水、五县灾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