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文大紀卷七
欽定廷試貢士十二名為萃士。敕於放榜之後,首輔會同禮部禮科公選年青質美者一十二名,令將祖訓及大明會典分類分部,定日熟習。著翰林院編簡一員,提調教習。三年後,仍將所習者分條欽考,以熟記有識者,立賜同進士出身,破格授以翰林、禮部等官。其首名賜為中興廷試貢元,准與即授京官。其直、浙、江、楚、雲、貴、兩廣,或疆殘家破、或路遠流離,俱於放榜後三日,吏部會同首輔該科仍引各生於朝門外公同註定地方學職,次及福建諸生,此天理至公。且於選中酌其道路遠近,勿致難行,以示朕篤念斯文、嘉惠天下至意。
頒賜平粵伯鐵券於丁魁楚。
寧德、福安、壽寧等縣土寇橫行。上敕撫按道府刻期勦定,擒渠散脅,以靖地方。
敕崔芝親繳魯藩旨印,純忠可嘉。今海師倚任方隆,即與掛平海將軍印。
上謂群臣曰:『輔臣道周委身殉難,其子子中備述之,鎮臣黃斌卿亦有此奏。讀絕命詩有「支天千古事,失路一朝人」之句,朕亦不覺泣數行下!首為推戴大臣,卹典著於五月內察例具奏。其子子中年俱幼,更可憐憫!前賜銀圖既繳,准給銀二十兩,以助書資』。
賞吏部給事中朱作楫旌廉天字銀牌二兩曰:『作楫以羈旅之臣,直言受知,身處垣掖,能卻暮金,真濁世之魯靈光也』!
上曰:『天氣炎蒸,輕犯豈宜淹禁?即敕刑部遵熱審事例通行直省,除人命、強盜、官糧、軍機外,其餘軍徒以下俱准保釋,以迓天和』。
以手敕一道、關防一顆賜行人唐倜,條記一顆賜兵部司務王甡,使速去圖功,勿誤軍機。
敕司禮監速行文知會平彝侯:福京空虛,大比當嚴;一面用以防備,一面留總憲臣張肯堂彈壓。
福建監臨御史王孫蕃、韓元勳疏陳:『減篇恤士,推一時之恩。惟是二書三經,不若三書二經為合式;其題目仍照七篇俱出,二場亦然。庶鐫之試錄,傳之天下後世,皆信為不刊之章程,興朝之盛美也』。上准如議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