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二 志第十七
梁天监二年六月,太末、信安、丰安三县大水。《春秋考异邮》曰:"阴盛臣逆人悲,则水出河决。"是时江州刺史陈伯之、益州刺史刘季连举兵反叛,师旅数兴,百姓愁怨,臣逆人悲之应也。
六年八月,建康大水,涛上御道七尺。七年五月,建康又大水。是时数兴师旅,以拒魏军。十二年四月,建康大水。是时大发卒筑浮山堰,以遏淮水,劳役连年,百姓悲怨之应也。
中大通五年五月,建康大水,御道通船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"大水至国,贱人将贵。"萧栋、侯景僣称尊号之应也。
后齐河清二年十二月,兖、赵、魏三州大水。天统三年,并州汾水溢。熯曰:"水者纯阴之精,阴气洋溢者,小人专制。"是时和士开、元文遥、赵彦深专任之应也。
武平六年八月,山东诸州大水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"小人踊跃,无所畏忌,阴不制于阳,则涌水出。"是时群小用事,邪佞满朝。阉竖嬖幸,伶人封王。此其所以应也。
开皇十八年,河南八州大水。是时独孤皇后干预政事,滥杀宫人,放黜宰相。杨素颇专。水阴气,臣妾盛强之应也。
仁寿二年,河南、河北诸州大水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颛事有智,诛罚绝理,则厥灾水。"亦由帝用刑严急,臣下有小过,帝或亲临斩决,又先是柱国史万岁以忤旨被戮,诛罚绝理之应也。
大业三年,河南大水,漂没三十余郡。帝嗣位已来,未亲郊庙之礼,简宗庙,废祭祀之应也。
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"土者中央,为内事。宫室台榭,夫妇亲属也。古者自天子至于士,宫室寝居,大小有差,高卑异等,骨肉有恩。故明王贤君,修宫室之制,谨夫妇之别,加亲戚之思,敬父兄之礼,则中气和。人君肆心纵意,大为宫室,高为台榭,雕文刻镂,以疲人力,淫泆无别,妻妾过度,犯亲戚,侮父兄,中气乱,则稼穑不成。"
齐后主武平四年,山东饥。是时,大兴土木之功于仙都苑。又起宫于邯郸,穷侈极丽。后宫侍御千余人,皆宝衣玉食。逆中气之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