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六 志第十一
五、魏尺杜夔所用调律,比晋前尺一尺四分七厘。
魏陈留王景元四年,刘徽注《九章》云,王莽时刘歆斛尺,弱于今尺四分五厘,比魏尺,其斛深九寸五分五厘。即晋荀勖所云"杜夔尺长于今尺四分半"是也。
六、晋后尺实比晋前尺一尺六分二厘。
萧吉云,晋氏江东所用。
七、后魏前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七厘。
八、中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一分一厘。
九、后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。(即开皇官尺及后周市尺)
后周市尺,比玉尺一尺九分三厘。
开皇官尺,即铁尺,一尺二寸。
此后魏初及东西分国,后周未用玉尺之前,杂用此等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