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
◎五行二上
○火上
炎上,火之性也。火失其性,则为灾眚。旧说以恒燠、草妖、羽虫之孽,羊祸、赤眚、赤祥之类皆属之火,今从之。
建隆元年,宿州火,燔民舍万余区。二年三月,内酒坊火,燔舍百八十区,酒工死者三十余。三年正月,滑州甲仗库火。燔仪门及军资库一百九十区,兵器、钱帛并尽。开封府通许镇民家火。燔庐舍三百四十余区。二月,安州牙吏施延业家火。燔民舍并显义军营六百余区。五月,京师相国寺火,燔舍数百区。海州火,燔数百家,死者十八人。
乾德四年二月,岳州衙署、禀库火,燔市肆、民舍殆尽,官吏逾城仅免。三月,陈州火,燔民舍数十区。潭州火,燔民舍五百余区;逾月,民周泽家火,又燔仓禀、民舍数百区,死者三十六人。是春,诸州言火者甚众。八月,衡州火,燔公署、仓库、民舍仅千余区。五年,京师建隆观火。
开宝三年八月,辰州廨火,燔军资库。五年七月,忠州火,仓库殆尽。七年九月,永城县火,燔民舍一千八百余区。八年四月,洋州火,燔州廨、民舍千七百区。永城县火,燔军营、民舍千九百八十区,死者九人。
太平兴国七年八月,益州西仓灾。
雍熙元年五月丁丑,乾元、文明二殿灾。初夕,阴云雷震,火起月华门,翌日辰、巳方止。二年九月庚寅夜,楚王元佐宫火,燔舍数百区,王自是以疾废于家。三年,光化军民却勋家火,延燔军廨、舍、库。
端拱元年二月,云安军威棹营火。二年三月,衡州火,燔州县官舍、仓库、军营三百余区。又崇贤坊有鸟燔数十处,七日不灭。
淳化三年十月,蔡州怀庆军营火,燔汝河桥民居、官舍三千余区,死者数人。十二月,建安军城西火,燔民舍、官廨等殆尽。四年二月,永州保安津舍火,飞焰过江,烧州门及民屋三百余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