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七
◎百官二
○殿前都点检司 宣徽院 秘书监 国子监 太府监 少府监 军器监 都水监 谏院 大理寺 弘文院 登闻鼓院 登闻检院 记注院 集贤院 益政院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卫尉司 户礼兵刑工部所辖诸司 三路检察及外路仓库牧圉等职
殿前都点检司。(天眷元年置。)掌亲军,总领左右卫将军、符宝郎、宿直将军、左右振肃,宫籍监、近侍等诸局署、鹰坊、顿舍官隶焉。
殿前都点检,正三品。兼侍卫将军都指挥使。掌行从宿卫,关防门禁,督摄队仗,总判司事。殿前左副都点检,从三品。兼侍卫将军副都指挥使。殿前右副都点检,从三品。兼侍卫将军副都指挥使。掌宫掖及行从。殿前都点检判官,从六品。(大定十二年设。)知事一员,从七品。
殿前左卫将军,殿前右卫将军,殿前左卫副将军,殿前右卫副将军。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,仍总领护卫。右卫同此。
符宝郎四员,掌御宝及金银等牌。(旧名牌印祗候,大定二年改为符宝祗候,改牌印令史为符宝典书,四人。)
左右宿直将军,从五品。掌总领亲军。凡宫城诸门卫禁。并行从宿卫之事,八员。(大定二十九年作十员,复作十一员。)
左右振肃,正七品。掌妃嫔出入总领护卫导从。(本妃嫔护卫之长,大定二年改今名。)
宫籍监。提点,正五品。监,从五品。副监,从六品。丞,从七品。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。直长二员,正八品。掌同丞。
近侍局。提点,正五品。(泰和八年创设。)使,从五品。副使,从六品。掌侍从、承敕令、转进奏帖。直长,正八品。(大定十八年增二员。奉御十六人,旧名入寝殿小底。奉职三十人,旧名不入寝殿小底,又名外帐小底,皆大定十二年更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