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年三月癸亥晦,日有蚀之,《潜潭巴》曰:“癸亥日蚀,天人崩。”郑兴曰:“顷年日蚀,每多在晦,皆月行疾也。君亢急,臣下促迫。”在毕五度。毕为边兵。秋,隗嚣反,侵安定。冬,卢芳所置朔方、云中太守各举郡降。《古今注》曰:“九年七月丁酉,十一年六月癸丑,十二月辛亥,并日有蚀之。”
十六年三月辛丑晦,日有蚀之,《潜潭巴》曰:“辛丑蚀,主疑臣。”在昴七度。昴为狱事。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,世祖怒,杀十余人,然后深悔之。
十七年二月乙未晦,日有蚀之,《潜潭巴》曰:“乙未蚀,天下多邪气,郁郁苍苍。”京房曰:“君责众庶暴害之。”在胃九度。胃为廪仓。时诸郡新坐租之后,天下忧怖,以谷为言,故示象。或曰:胃,供养之官也。其十月,废郭皇后,诏曰“不可以奉供养”。
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,日有蚀之,在柳七度,京都宿也。柳为上仓,祭祀谷也。近舆鬼,舆鬼为宗庙。十九年中,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,有诏“庙处所未定,且就高庙祫祭之”。至此三年,遂不立庙。有简堕心,奉祖宗之道有阙,故示象也。
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,日有蚀之,《潜潭巴》曰:“戊申蚀,地动摇,侵兵强。一曰:主兵弱,诸侯强。”在毕十五度。毕为边兵。其冬十月,以武溪蛮夷为寇害,伏波将军马援将兵击之。《古今注》曰:“二十六年二月戊子,日有蚀之,尽。”
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,日有蚀之,《潜潭巴》曰:“丁巳蚀,下有败兵。”在东壁五度。东壁为文章,一名娵訾之口。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,去年中,有人上奏:“诸王所招待者,或真伪杂,受刑罚者子孙,宜可分别。”于是上怒,诏捕诸王客,皆被以苛法,死者甚多。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,一时治之过差,故天示象。世祖于是改悔,遣使悉理侵枉也。
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,日有蚀之,《潜潭巴》曰:“癸酉蚀,连阴不解,淫雨毁山,有兵。”在柳五度,京都宿也。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,后二年,宫车晏驾。
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,日有蚀之,在斗二十度。斗为庙,主爵禄。儒说十一月甲子,时王日也,又为星纪,主爵禄,其占重。
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,日有蚀之,《潜潭巴》曰:“壬申蚀,水盛,阳溃阴欲翔。”在氐二度。氐为宿宫。是时明帝作北宫。《古今注》曰:“四年八月丙寅,时加未,日有蚀之。五年二月乙未朔,日有蚀之,京师候者不觉,河南尹、郡国三十一上。六年六月庚辰晦,日有蚀之,时雒阳候者不见。”
八年十月《古今注》曰十二月。壬寅晦,日有蚀之,既,《潜潭巴》曰:“壬寅蚀,天下苦兵,大臣骄横。”在斗十一度。斗,吴也。广陵于天文属吴。后二年,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