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尔雅》四、释亲
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。
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。
兄之子、弟之子,相谓为从父晜弟。
子之子为孙,孙之子为曾孙,曾孙之子为玄孙,玄孙之子为来孙,来孙之子为晜孙,晜孙之子为仍孙,仍孙之子为云孙。
王父之姊妹为王姑。
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。
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。
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。
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。
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。
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。
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。
兄之子、弟之子,相谓为从父晜弟。
子之子为孙,孙之子为曾孙,曾孙之子为玄孙,玄孙之子为来孙,来孙之子为晜孙,晜孙之子为仍孙,仍孙之子为云孙。
王父之姊妹为王姑。
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。
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。
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。
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。
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