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记·坊记第三十
子云:「君子不尽利以遗民。《诗》云:『彼有遗秉,此有不敛□齐,伊寡妇之利。』故君子仕则不稼,田则不渔,食时不力珍。大夫不坐羊,士不坐犬。《诗》云:『采葑采菲,无以下体,德音莫违,及尔同死。』以此坊民,民犹忘义而争利,以亡其身。」
子云:「夫礼,坊民所淫,章民之别,使民无嫌,以为民纪者也。故男女无媒不交,无币不相见,恐男女之无别也。以此坊民,民犹有自献其身。《诗》云:『伐柯如之何?匪斧不克;取妻如之何?匪媒不得;爻刀麻如之何?横纵其亩;取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』」
子云:「取妻不取同姓,以厚别也。故买妾不知其姓,则卜之。以此坊民,鲁《春秋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,其死曰孟子卒。」
子云:「礼,非祭,男女不交爵,以此坊民,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夫人。故大飨废夫人之礼。」
子云:「寡妇之子,不有见焉,则弗友也,君子以辟远也。故朋友之交,主人不在,不有大故,则不入其门。以此坊民,民犹以色厚于德。」
子云:「好德如好色。诸侯不下渔色。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。男女授受不亲。御妇人则进左手。姑姊妹女子,子已嫁而反,男子不与同席而坐。寡妇不夜哭。妇人疾,问之不问其疾。以此坊民,民犹淫水失而乱于族。」
子云:「昏礼,婿亲迎,见于舅姑,舅姑承子以授婿,恐事之违也。以此坊民,妇犹有不至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