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经》第二卦·坤卦
六三,含章可贞,或从王事,无成有终。
《象》曰“含章可贞”,以时发也。“或従王事”,知光大也。
六四,括囊,无咎无誉。
《象》曰:“括囊无咎”,慎不害也。
六五,黄裳,元吉。
《象》曰:“黄裳元吉”,文在中也。
上六,龙战于野,其血玄黄。
《象》曰:“龙战于野”,共道穷也。
用六,利永贞。
《象》曰:用六“永贞”,以大终也。
六三,含章可贞,或从王事,无成有终。
《象》曰“含章可贞”,以时发也。“或従王事”,知光大也。
六四,括囊,无咎无誉。
《象》曰:“括囊无咎”,慎不害也。
六五,黄裳,元吉。
《象》曰:“黄裳元吉”,文在中也。
上六,龙战于野,其血玄黄。
《象》曰:“龙战于野”,共道穷也。
用六,利永贞。
《象》曰:用六“永贞”,以大终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