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例下
(1)《彖》统论卦体,《象》各明“一爻之义”。
(2)《彖》云:“柔履刚,说而应乎乾,是以‘虎尾,不咥人,亨’”也。
(3)六三:“履虎尾,咥人,凶。”《彖》言不咥,《象》言见咥,明爻《彖》其义各异也。
(4)《讼·彖》云:“有孚窒惕,中吉,刚来而得中”。注云:“其在二乎?以刚而来,正夫群小,断不失中,应斯任矣。”九二:“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”也。
凡言无咎者,本皆有咎者也,防得其道,故得无咎也(1)。吉,无咎者,本亦有咎,由吉故得免也(2)。无咎,吉者,先免于咎,而后吉从之也(3)。或亦处得其时,吉不待功,不犯于咎,则获吉也(4)。或有罪自己招,无所怨咎,亦曰无咎。故《节》六三曰:“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”。《象》曰:“不节之嗟,又谁咎也”?此之谓矣。
(1)《乾》之九三:“君子终日乾乾”,“无咎”。若防失其道,则有过咎也。
(2)《师》:“贞,丈人吉,无咎”。注云:“兴役动众,无功,罪也,故吉乃免咎”。
(3)《比》初六:“有孚,比之无咎”,“终来,有它吉”之例也。
(4)《需》之九二:“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”。注云:“近不逼难,远不后时,履健居中,以待其会,虽小有言,以吉终也”。